豫建科〔2019〕373號
各省轄市、濟源示范區管委會住房和城鄉建設局,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規劃市政建設環保局:
為滿足我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需要,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工程造價,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預算定額》(GCG103-2008),結合我省軌道交通建設實際情況,我廳組織編制了《河南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預算定額》(HA A3-31-2019),現已審定通過,予以印發。
一、本定額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。原《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單位估價表》(2012)及其配套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同時停止執行。
二、凡在2020年1月1日前已進行招標或已簽訂合同的工程,按原約定實行。
三、本定額由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,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標準定額站負責解釋,執行中出現的問題請及時反饋。
2019年12月17日